請加強學生使用微型電動二輪車正確認知及法治觀念,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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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訓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24-12-26 15:46:59  點閱:86


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完成微型電動二輪車教學懶人包及短影片歡迎學校下載參考及運用:
(一) 懶人包:包含教案、圖卡、教材包,已整合為2個懶人包(共2節課),並製作懶人包使用說明,雲端連結為 https://reurl.cc/qvznep 。
(二) 宣傳短影片:https://youtube.com/shorts/lA4_98ZOfxQ。
二、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不申辦掛牌強行上路將處新臺幣(以下同)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移置保管車輛。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注意7大重點:
(一) 免駕照,年滿14歲才能騎乘: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二) 騎乘需要戴合格安全帽:違反者將處300元罰鍰。
(三) 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容易造成微型電動二輪車引火燃燒。 違反者最重處5,400元罰鍰。
(四) 不得載人及超速 25km/hr以上:載人違反者將處300元以上罰鍰,超速違反者最重處1,800元罰鍰。
(五) 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及夜間行車要開啟燈光: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
(六) 不可酒駕、毒駕:違反者最重處2,400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七) 續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保險期間屆滿前記得要續保,違反者最重處1,500元罰鍰。
三、 請貴校針對學生通學騎微型電動二輪車進行管理,因各校所在地、特色、空間及需求均不相同,請適時檢視校園內外交通環境,亦可配合學校會議或親師座談等時機,邀請家長、學生等代表一同討論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到校事宜。
四、 若學生有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到校,請貴校透過申請方式進行造冊管理並提供停車空間,以提供相關協助及管理,避免將車輛停於學校周圍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