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2-09 15:04:25 點閱:78
彰化縣芳苑國小冷氣使用及管理辦法
113.05修訂
112年2月15日冷氣電費及使用規範審議小組會議修定
112年6月30日冷氣電費及使用規範審議小組會議修定
113年05月01日冷氣電費及使用規範審議小組會議修定
113年06月28日冷氣電費及使用規範審議小組會議修定校務會議通過
一、依據:
二、學生作息期間之開啟冷氣時機,以下列所述為原則。
(一) 室內溫度超過攝氏二十八度以上。
(二) 室外噪音嚴重干擾。
(三) 空氣品質指標(AQI)長時間處於或高於紅色警示。
三、透過能源管理系統納管及分析全校冷氣使用情形,並以能源管理系統設定各教室冷氣設備可使用時段。
四、組織成立「冷氣電費及使用規範審議小組」:
(一)成員:校長、行政主管代表、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其中教師及家長代表加總人數不得低於小組成員總數三分之一,共8人組成。
(二)任務:
1、法訂定「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辦法」,並視需求修定前述辦法。
2、助推動節能減碳-環境永續教育。
五、學校以班級冷氣卡啟動班級冷氣為原則,並應訂定冷氣卡發放原則及管理機
制,含配發、加值、保管與退費方式。
(一)配發:
1、國小一至六年級班級導師各配發一張「班級儲值卡」。
2、科任教室依使用需求由本校教職員工向總務處申請「科任儲值卡」。
3、幼兒園配發一張「幼兒園儲值卡」。
(二)加值:
1、於補助月份(5、6、9、10月)期間,每度費率為3.35元,每2個月為一期免費加值一次,幼兒園上限4127元整,高年級上限3773元整,中年級上限3420元整,低年級上限2712元整。
(1)依據教育部補助辦法「每間班級教室裝設2臺冷氣,每年4個月,每月以22天,每天8小時估算足量額度,每臺冷氣每小時耗電量以2.5度計;每度電以新臺幣3.35元計算。」參考設算。
(2)參考計算式:。
2臺冷氣*2個月*22天*8小時*2度*3.35元*(35節/40小時)=4127元。
2臺冷氣*2個月*22天*8小時*2度*3.35元*(32節/40小時)=3773元。
2臺冷氣*2個月*22天*8小時*2度*3.35元*(29節/40小時)=3420元。
2臺冷氣*2個月*22天*8小時*2度*3.35元*(23節/40小時)=2712元。
2、由總務處統一進行加減值操作,並記錄每期儲值卡使用狀況。
3、每年5月、9月初進行加值,6月、10月底歸還儲值卡,前期餘額不得累積,儲值卡上限值僅為提供電費警戒參考,非必須用完之額度,惟額度使用完畢後不再另行加值,請適度使用節約用電。
4、各班至科任教室上課須使用「班級儲值卡」,科任教室「科任儲值卡」以每周預估額外使用時數設算,下表為每2個月免費加值上限。
地點 |
自然教室 |
電腦教室 |
專科教室 |
綜合教室 |
圖書館 |
E化教室 |
資源教室 |
每周 時數 |
4 |
1 |
2 |
9 |
8*2 |
2 |
4 |
加值 金額 |
472 |
118 |
294 |
1062 |
944*2 |
236 |
472 |
5、圖書館冷氣使用時機:
(1)週一、週二、週四、週五下午4:00由任課教師至總務處領取儲值卡開啟,4:50課程結束後由任課教師關閉並將儲值卡繳回總務處。
(2)週三依課程規畫安排最早於下午12:40由任課教師至總務處領取儲值卡開啟,課程結束後由任課教師關閉並將儲值卡繳回總務處。
(3)其餘時段由各班冷氣卡自行扣抵金額使用。
6、暑假期間(7、8月)依實際授課節數進行免費加值。
【參考計算式:2臺冷氣*天數*節數*2度*3.35元】
(三)保管:班級儲值卡由各班導師控管使用,如果遺失或損壞需負擔全額相關賠償費用,每張卡片工本費90元。
(四)退費:如有收費,則依儲值卡所剩餘額(無條件捨去至整數位)進行退費,退費完成後即將儲值卡金額歸零。
六、學校開啟冷氣,以於「學生在校作息時間」之學期間,室內溫度超過攝氏 28 度以上、室外噪音嚴重干擾或空氣品質指標(AQI)長時間處於或高於紅色警示等時機為原則
七、教室冷氣開啟時,冷氣機溫度必須設定在攝氏二十六至二十八度之間,並輔以電風扇或循環扇送風;冷氣使用時,進出教室應隨手關門。
八、教室冷氣應減少開關次數,避免造成冷氣及壓縮機過度重啟之損害及耗電。但班級學生離開教室達一節課(含)以上者,必須關閉教室冷氣電源。
九、教師應引導學生於戶外或體育課後,返回教室擦乾汗水再開冷氣。
十、班級教室冷氣使用期間 應視教室空氣品質,適度 開窗換氣,以促進空氣流 通,避免二氧化碳濃度過 高。 前項班級冷氣使用期間之 開窗機制,得參考環境部 校園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 理指引。疫情期間或有疑 似群聚傳染病情形,其使 用方式如下:
十一、收費原則及標準
十二、教師於課後有冷氣使用需求者,需事先徵得學校同意並依儲值卡使用金額繳納費用(每度4.18元),申請使用冷氣以教師共同集中備課為原則。
例如:儲值卡初設1000元,使用後餘額為850.3元,計算規則1000-850.6=149.4元,採無條件進位,則需繳納150元整。
十三、若於學生作息時間內補助電費不足支應之情事產生,校方將優先由太陽能光電租金提撥因應。
十四、學校應規劃冷氣使用 空間,供教師於無課 務或課後時間集中備課使用。
十五、以上辦法由「芳苑國小冷氣電費及使用規範審議小組」審訂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