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1-14 12:44:38 點閱:93
一、依據
二、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教育部性平
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說明如下:
(一)受理時間:每年受理提案2次,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
114年3月14日(星期五);第2次受理收件截至114年9月15
日(星期一)止,以送達權責機關時間計算。
(二)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學生提案流
程分為兩種方式:
1、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再由學生會
或其他自治組織向各級學校性平會提案。
2、各級學校學生個人提案及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亦可
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
(三)提案主題: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性政策議
題為限,學校受理學生提案後,倘提案主題屬學校性平
會權責議題者,由各級學校性平會討論處理;屬本府性
平會及教育部性平會權責議題者,由學校性平會做成決
議後移送本府性平會及教育部性平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