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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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輔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4-11-14 12:44:38  點閱:93


一、依據

  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1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27884號函辦理
  2. 彰化縣1131114日府教特字第1130434961號函

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教育部性平

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說明如下

()受理時間每年受理提案2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

114314(星期五)2次受理收件截至114915

(星期一)以送達權責機關時間計算

()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學生提案流

程分為兩種方式

1、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再由學生會

或其他自治組織向各級學校性平會提案

2、各級學校學生個人提案及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亦可

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

()提案主題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性政策議

題為限學校受理學生提案後倘提案主題屬學校性平

會權責議題者由各級學校性平會討論處理屬本府性

平會及教育部性平會權責議題者由學校性平會做成決

議後移送本府性平會及教育部性平會